2026-06-01 线上申报截止
2026-06-02 纸质材料截止
一、申报条件
上市苗圃工程入库企业为苗圃企业,主要面向计划在境内上市且
注册在园区的企业,或计划在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上市主体
在境外且主要经营主体注册在园区的企业。苗圃企业按照发展阶
段细分为基础企业、重点企业、拟上市企业,实施分层分类精准
培育。具体标准如下:
1、基础企业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获得区级及以上专精特新、瞪羚、
瞪羚培育、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等资质的企业,可放宽入库条件):
(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000万元;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5000万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15%;
(3)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2500万元且最近一轮投后估值
不低于4亿元。
2. 重点企业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200万元;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8000万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20%;
(3)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4000万元且最近一轮投后估值
不低于8亿元。
3. 拟上市企业应符合或基本符合拟申报板块的上市条件,并与证
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上市服务协议
并进入实质操作阶段,且在金融发展和风险防范局完成拟上市企业
认定备案。
二、申报须知
1、上述申报条件为基本条件,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经专家评审后择
优入库,并确认苗圃企业定级。
2、申请拟上市企业,需提供与相关中介机构签订的上市辅导协议或
保荐协议,以及金融局拟上市企业认定备案证明。
3、以估值标准申请入库企业,需提供与专业投资机构签订的投资
协议,以及详细估值测算依据。
4、申报主体出现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有严重失信行为或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取消其申请资格。
三、申报流程
1、系统申报
企业进入“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登录界面——企
业用户登录——科技枢纽平台——企业上市苗圃工程,在线填写项
目申报表并按要求上传附件,检查无误后在线提交,在线提交的截
止日期为2026年6月1日。
2、系统审核
企业系统提交后,由企服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2日。
3、递交纸质材料
通过企服中心系统审核的企业,在线打印《苏州工业园区企业上市
苗圃工程项目申报书》(包括申报书封面、基本信息表和附件材料),
在申报书首页及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材料胶装一式一份(正本),
交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到4号窗口(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4、评审公示
2026年度评审结果将在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后无
异议的企业将被认定为苏州工业园区2026年度上市苗圃企业(含基础
企业、重点企业、拟上市企业三类)。
四、申报附件材料
1、企业信用承诺书(系统直接导出);
2、企业2024、2025年度审计报告;
3、企业2024、202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表;
4、企业最新一轮融资的投资协议(如有);
5、与证券公司签订的上市辅导协议或保荐协议(如有)。
五、主要扶持举措
1、专业培训指导:遴选专业性强、协调能力好、服务意识佳的优质证
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组建导师库,围绕政策
监管、财务审计、公司治理等上市关键点开展培训指导,提升企业资本
市场认知水平及合规经营意识,引导企业科学规划目标板块与上市路径,
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2、金融资源支持。给予符合条件的基础企业、重点企业最高2000万元
信用贷款,给予拟上市企业最高5000万元信用贷款。
3、产业资源赋能。根据苗圃企业需求,分行业、分赛道组织开展产业
链合作、产学研对接、标杆企业、上市公司调研等交流活动,为苗圃
企业积极搭建业务对接、技术合作、市场开拓等开放交流平台,促进企
业之间协同合作、资源共享、融合发展。
4、政务服务:进一步发挥“上市苗圃党建共同体”服务职能,以党建
引领助企惠企,做实做深政务服务。相关部委办局针对苗圃企业开展专
题培训与业务指导。安排服务专员挂钩联系苗圃企业,建立苗圃企业
“一企一档”,及时跟踪企业发展状况,协调解决企业各类问题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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