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26-12-31
支持政策:1、免征增值税2、减免企业所得税
3、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一、技术合同相关定义
(一)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
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这
项规定不仅适用于国内的技术合同,也适用于涉外技术
合同。
1、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
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
合同。包括合作开发合同和委托开发合同。
2、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
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3、技术许可合同: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
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
所订立的合同。
4、技术咨询合同: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
(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认证、技术预测、
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等所订立的合同。
5、技术服务合同: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
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二、技术合同相关支持政策
(一) 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1、免征增值税(适用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的卖
方,即输出方)
纳税人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2、减免企业所得税(适用于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
的卖方,即输出方)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
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
征收企业所得税。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适用于技术开发合同的买方,
即吸纳方)
委托开发——委托方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
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
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
易原则确定。
合作开发——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
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二)苏州工业园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1、申报对象要求
园区注册成立的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
2025年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系统完成技术
合同登记,并取得认定登记证明。
2、资助类别与标准
技术合同登记奖励。根据2025年技术合同成交额总量,
给予申请人以下奖励: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亿元的,一
次性奖励最高5万元;超出1亿元部分,再给予最高0.01%
的一次性奖励。
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流程
(一)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平台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全程均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平台”线上办理,相关资料均以电子形式上传至平台。合同
认定后,企业可在该平台上自助打印登记证明。
(二)认定登记受理时间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常年申报、常年受理。但是需
要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合同的认定登记。合同中需要注明
明确的有效期。建议办理登记时距离合同结束时间至少一个月。
(三)管理原则及相关登记机构
技术合同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由卖方在其所
在地办理认定登记。工业园区企业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
记涉及到的相关登记机构如下:
1、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园区内技术合同相关业务的咨询答疑、技术合同
的初审及登记。
2、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
负责全省军工、涉外(技术进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四)详细流程步骤
1、账户注册:企业在平台上注册账户,填写信息,待
企服中心审核。(详见附件《企业操作指南》)
2、合同录入:企业填写填合同信息,合同文本全彩色
扫描上传至平台,待企服中心审核。审核状态分为“驳回”
和“已登记”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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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136183771(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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